呼市旅游局正式成立于2001年8月,局长:冀晓青,副局长:回茂俊,王荣。全局共有39名工作人员;全局共设有五个科室、一个二级单位,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旅游促进科、政策法规科和行业管理科,以及对旅游市场进行检查和监督的呼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办公室的职责是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络、协调、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党务、政务信息、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业的人才交流和劳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
  规划发展科的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呼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业管理的具体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旅游体制改革,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建设;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指导旅游业工作。
  旅游促进科的职责是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指导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旅游市场促销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旅游业信息调研;组织国内外旅游产品、旅游市场开发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行业管理科的职责是实施国家关于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涉外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培育完善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指导、组织旅游文娱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工作;指导优秀旅游地区创建工作。
  质量监督管理所的职责是:1.全面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各类旅游投诉。2.直接处理呼市旅游企业的投诉案件。3.受理并处理全市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5.质监所进行市场检查和行政执法,必须获得依法授权或委托。6.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可以建立专家咨询制度。7.质监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质监员要经培训、考核,取得国家旅游局质监员资格证书或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8.质监人员进行市场检查和行政执法时,应当持证上岗。接待投诉要耐心、认真、文明、礼貌。9.认真处理各类投诉。做好记录、管好材料,按规定办理各种案件的处理。10.做好投诉案件的档案管理工作,对处理过的案件要做到一案一档、装订成册、分类编号进行存档。对电话记录和其它有价值的有关材料也要整理存档。
  呼市旅游局所管辖的星级饭店、涉外宾馆共43家,其中五星级酒店2家,四星级酒店3家,三星级酒店9家,二星级酒店10家,其余为涉外宾馆;呼和浩特市共有14家景区景点,其中国家A级景区(点)共9家。
  呼市旅游局自成立以来,全局工作人员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完成各项旅游工作任务。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将坚持一贯的优秀工作作风,为我市的旅游事业的发展竭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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